(废止)转发中山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中山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3〕23号)精神,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原则
我市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种管理形式并存,加强保障,完善服务;(三)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管理相结合,与社区建设管理水平相适应;(四)企业退休人员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
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
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行属地管理和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整合社会保障资源。结合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程,在原设置的市退管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上,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落实退管服务示范建设与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同步进行,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运作机制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镇区劳动保障分局(所)、退管会的管理服务网络为依托,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利用市设立的档案托管中心统一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
(一)管理服务工作机构设置。
1、市、镇(区)两级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业务协调、政策研究以及监督检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规划、工会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劳动保障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机构和编制问题的批复》(中机编〔2006〕25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养老失业科加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牌子,落实职数,配备人员,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根据中机编〔2006〕25号文批复,在石岐区、东区、西区、黄圃镇、小榄镇等5个劳动保障分局,分别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办事窗口增加退管业务,负责属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对目前尚未具备条件设立退管机构的其他镇区,由劳动保障分局(所)负责属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
4、原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仍挂靠市总工会(简称“退管办”)。各主要镇区已成立的退管分会的人员编制、组织架构、营运模式等维持不变,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企业中聘用退休人员从事自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本会企业退休人员的统一管理。
5、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按照***提出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的要求,整合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资源,实现退管服务工作社区化与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同步建设。各镇区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领导分管退管工作,各社区要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并根据企业退休人员属地管理的实际情况,配备退管工作人员,负责辖内社区的退管服务工作。
(二)管理服务工作机构职责。
1、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职责:宣传贯彻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镇区劳动保障分局的退管机构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并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制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对退管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数据库和管理网络;及时、准确做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统计工作;承办省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负责走访、慰问、帮助所管理的特困退休人员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社会救济、社会互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指导辖下各退管分会开展退休人员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及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加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活动场所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并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居住地的迁移情况,适时增加服务场所,扩大服务范围;积极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3、镇(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职责:按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要求,制定所属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镇(区)社区退管站,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费、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组织社区退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台帐,做好人员变动、增减登记;及时、准确做好全镇(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统计;承办上级退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各镇(区)社区居委会退管站职责: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建立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组织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走访、慰问、帮助区内特困退休人员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社会救济、社会互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台帐,做好人员变动、增减登记;及时、准确做好本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统计;协助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做好接转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工作;完善社区现有的活动场所的建设,创造条件设置社区“星光老人之家”、“多功能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组织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健康讲座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活动场所的建设。按照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有条件的镇区要为辖区内的社区居委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综合服务开辟“星光老人之家”、“多功能活动室”等场所。开发新城区时,要把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活动场所纳入公建配套设施的范畴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旧城区时,要利用空置的场地建设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场所,为完善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创造条件。二是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统一规划,加快研究开发社会化管理业务软件,并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三是统筹解决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必要的办公、档案保管场所及相关设施,满足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四是在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居家养老有关工作的同时,市政府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建造老人公寓,以满足老人对养老公寓的需求。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来源。
市财政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市退管经办机构、市退管会等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退管活动经费以及社区退管工作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列入每年预算安排。
各镇(区)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开支。一是镇(区)财政要把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解决社会化管理服务设施的建设、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聘请及办公、退休人员的活动组织以及病残退休人员的慰问等经费开支。二是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兴建主要面向退休人员的服务设施。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加强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政府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的文件要求,积极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事关稳定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社区居委会要加强组织建设,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列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基层党支部,切实加强管理,开展党的组织活动。
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工作,并尽快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财政部门要将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的编制人员、办公设备、退管活动、社区退管工作补助等经费纳入预算安排,保证必要的开支。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发展,做好机构增设和人员编制工作。
民政部门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要将其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做到动态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并利用现有的工作网络共同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规划部门要把社区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场所建设列入当地城镇规划,保证退管机构正常办公和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的需要。
工会、团市委、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积极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有条件的企业要继续对本单位退休人员给予关心、照顾。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