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4年度青岛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文件
青人字[
2005
]
56
号
关于公布
2004
年度青岛市律师、公证员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办发[
2005
]
23
号文件,
2004
年青岛市申报的律师、公证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经山东省律师、公证员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评审,省人事厅审核同意,现将我市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工作单位 | 姓 名 |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资格证书编号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周海燕 | 二级律师 | 鲁043****30001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唐 | 二级律师 | 鲁043****30002 |
胶南市法律援助中心 | 徐桂蕊 | 二级律师 | 鲁043****30003 |
山东海之诺律师事务所 | 赵新伟 | 二级律师 | 鲁043****30004 |
胶南市公证处 | 田平基 | 二级公证员 | 鲁044****40004 |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律师 公证员 高级 任职资格 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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