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从化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的通知
从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从化区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穗财教〔2016〕30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4号)和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从化市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府办〔2013〕4号)的精神,2018年上半年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行资助,资助面为本区户籍在园适龄幼儿的10%。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教育指导中心按《转发关于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穗财教〔2016〕309号)要求,指导各幼儿园开展申报工作,幼儿园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做好政策宣传,向全体家长发放《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并指导相关家长正确填写***。幼儿园对申报家庭进行审核并公示后,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辖区教育指导中心。教育指导中心核审把关并汇总,,有关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19日前提交局托幼办,电子版发至tyb000666@163.com.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宣传发动及填报指导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得到政府的专项资助。
***:***.2018年上半年从化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2018年上半年从化区学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情况统计表.xls
***:2018年上半年从化区学前资助资金情况汇总表.xls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通知.pdf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