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水保〔2017〕8号)要求。5月22日至23日,由黔西南州水务局组织,县水务局派员参加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兴仁、晴隆县四家煤矿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兴仁县下山镇远程、潘家庄镇兴隆、晴隆县大厂镇全伦、全力四家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每个项目的排矸场场、高陡边坡、进场道路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监测主体责任,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分类建档、整理和监测数据上报、依法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