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法院创新便民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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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晴隆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实现司法便民、利民的原则和精神。
由于部分诉讼当事人在立案时对银行的诉讼费现金缴款单不会填写,甚至填写错误,造成缴费错误后产生的退费问题。为此,县法院积极与中国农业银行晴隆县支行协商沟通,将银行的现金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在法院的立案大厅进行填写,由立案法官指导诉讼当事人填写诉讼费现金缴款单。通过法院与银行的对接,由法官现场指导诉讼当事人进行填写,从而避免错误填写后带来的麻烦。
自开展该项便民措施以来,大大节省了诉讼当事人的立案时间,也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让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刻地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便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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