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司法所举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训诫警示教育学习
2019年3月20日,横沥司法所组织全镇18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训诫警示教育学习,通过案例分享与法律教育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认罚和尊法守法意识。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讲了一则在本区发生的社区矫正真实案例:社区服刑人员周某因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按时进行思想汇报,酗酒,无故缺席司法所组织的活动,不配合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上述情形属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依司法所申请,依法对周某行政拘留5日。随后,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郭某无故缺席区司法局组织的教育学习活动进行了点名批评,并对其作出扣分处理。
驻区司法警察彭文警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训诫警示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不打折扣落实司法所的每一项教育工作,好好珍惜社区服刑机会。彭警官特别指出犯危险驾驶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禁止驾驶包括摩托车在内的任何机动车辆,无证驾驶将视情节轻重考虑提请撤销缓刑。
最后,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了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两个八小时”的奖惩办法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