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工业转型发展八项措施〉实施细则解读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工业转型发展八项措施〉实施细则》,就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重点工业企业转型发展、企业科技创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等多个方面,详细制定了支持举措和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和申报程序。从今天开始,本报将通过采访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对《〈支持工业转型发展八项措施〉实施细则》进行具体解读,为更多工业企业答疑解惑,助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记者:在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方面,哪些企业和项目可以获得重点支持?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凡是新建、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已经建成投产、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凡是新建、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领域(除战略性新兴产业外)、形成固定资产在1亿元以上(含)、已经建成投产、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新建项目范围则包括原来没有、新建成的项目及原来基础很小,经过改扩建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3倍以上的项目。
同时,企业和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在张家口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依法缴纳各种税费和保险,未拖欠职工工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环评、节能评估、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申报当年建成投产,并已纳入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出具决算报告(决算报告须由市政府购买服务的具备相关资质、职业经验丰富、业绩突出且在张家口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下同);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可观。
◆记者:对列入支持范围的企业,能享受哪些补贴?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形成固定资产5%的补贴,每个项目(企业)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领域项目,形成固定资产在1亿元(含)以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次性给予形成固定资产3%的补贴,每个项目(企业)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记者:要获得补贴支持,企业如何进行申报?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预审后报县(区)政府,县(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写出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向市工信局申报,市工信局初审通过后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