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海珠区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海珠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多年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城区生态优势明显。目前,海珠正在系统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方位展现海珠生态环境魅力,擦亮这张展现海珠生态文明的名片,推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互促共进。
高规格统领。海珠区将创建工作任务写进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使海珠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成立了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作、全体人民参与”的创建格局。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广州市海珠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责任。
高质量规划。对标对表,反复修订完善《广州市海珠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通过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后,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实施。《规划》坚持一张蓝图不动摇,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做出宏观部署,针对性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明确提出生态制度建设、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生活宜居以及生态文化培育等6大类75项重点工作。
高效率调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议事日程,召开工作部署会、碰头会,调度安排相关指标任务与推进情况。区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牵头创建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安排。各单位严格对照工作方案和创建资料清单要求,倒排时间表、任务单,责任到人。建立工作群,在全区上下形成畅通的创建组织网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督查,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单位及时进行通报。
高标准治污。聚焦空气环境治理改善,进一步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加强移动源管治;建立扬尘防控信用监管制度,对扬尘防控不到位工地、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严管重罚;综合执法清理整治涉气“散乱污”场所;持续巩固规范餐饮业油烟治理成效,促进PM2.5、PM10、NO2全面达标。聚焦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深化一级支流及水功能区污染治理;以河长制凝聚“共治”力量,结合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规范管理涉水生产经营单位;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加强水环境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东朗、猎德断面稳定达标。聚焦地块安全高效利用,优化评审服务,联防联控强化土壤修复过程的污染防治监管,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海珠区上下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正以最大决心、最实举措、最强力量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奋力谱写海珠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让人民群众能更多地享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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