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健全农民党员激励保障机制
我县采取“四抓”措施,健全农民党员激励保障机制,保障了农村党员的民主权力,激发了他们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中创先争优的热情。
抓堡垒建设,用坚强的党组织凝聚党员。去年以来,县委扎实开展了“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年”活动,结合换届选举加强村班子建设,尤其注重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多方筹措资金,新建46个标准化村级办公和活动场所,为部分村解决了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设备和软件设施,消除村级组织无办公场所、无活动阵地、无活动设备的空白点;引导农民群众创建特色“十小”园场和发展特色非农产业,建立不同规模的种养基地200多个,推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群众的增收致富。
抓示范推动,用先进的典型感染党员。县委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推动的作用,总结在农村工作一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编辑《岫岩党员风采录》一书,分发到各乡镇、村,用“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典型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全县村级组织中开展党建“拉练”活动,组织各乡镇、村负责人、党员代表对典型乡镇工作情况进行观摩、交流,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全县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
抓困难帮扶,用党组织的关怀温暖党员。县委提高农民困难党员的政治地位,积极帮助他们寻找致富门路,给予老党员和贫困党员更多的帮助和关怀,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各级党组织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党员制度,各级领导定期深入到困难党员家中,通过座谈、谈心等方式,及时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解决。
抓权利保障,用畅通的党内民主激励党员。县委进一步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员批评、检举、申诉、控告等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农村党员民主参与机制,在全县村级组织中推行党员议事会制度,保障农村党员有与其义务对等的民主权利,让农村党员在参与党内事务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