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国地税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征管改革新思路
为有效推进国地合作、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鞍山市铁东区地税局积极联系区国税局,就合作事宜开展广泛深入的研究,探索征管改革新思路。
铁东区地税局与区国税局建立合作领导小组,制定多套方案,开展可行性分析,在现有的技术、机构设置和管辖范围条件下,按照“广泛合作、重点推进”的原则,将区地税局新兴税务所、国税局解放税务所作为开展四项合作内容主要实施部门,区地税局综合业务一科和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为配合实施部门,开展好各项工作。
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方面,按照《全国征管规范1.0版》的要求,填制一套相关手续,纳税人报送一份相关资料。国地税相关人员共同审验并在一套手续上签署意见,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及相关手续由区国税局保管,信息国地税共享,税务登记证件由地税机关负责打印。
在协同定期定额户核定管理方面,核定个体纳税人定额时,国地税相关人员联合填制《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采集定额要素,并签署意见,按照各自分管税种核定相关税额,填制《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录入相关系统。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将每季度个体纳税人核定定额情况和申报信息传递至区地税局综合业务一科,以便于地税局征收相关附加税费。国地税双方对核定定额有异议时,及时反馈、共同协商。
在协同非正常户管理方面,由铁东区地税局综合业务一科和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联合负责,国地税每月将催报催缴户名单和相关信息进行相互传递,国地税专管员共同进行实地核查确认,确认后共同填制《非正常认定审批表》,分别进行相关系统的录入工作。国地税在确认非正常户发现一方为催报催缴户、一方为非正常户时,由正常户一方督促纳税人到双方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非正常户解除时,国地税双方共同确认,在《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后,才能解除。地税局与国税局将定期召开合作交流推进会,增进国地税双方了解互信。下一步还会与国税局就落实规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进行细致的研究分析,将对规范2.0版中44项合作事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在鞍山市铁东区政府的支持下,铁东区地税局与铁东区国税局将合并办税服务厅,探索打造具有鞍山特色的纳税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