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
9月5日,区长张杰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学懂悟透,要对《条例》内容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习,深刻理解《条例》的内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二是要学以致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强化意识;三是要严格程序,坚决避免决策中“拍脑袋”的情况,各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要对照《条例》明确各自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通川区2019年第二次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报告》。会议要求,一是方案完善到位,相关单位要对工作职能职责和时间节点要再明确,如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等,同时,将此次隐患摸排情况和责任分工情况等及时函告相关到位,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职责明确到位,对摸排中发现的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的老旧居民楼院,要将安全职责明确到位,属无主楼院的,由业主自行落实,有物管的,由物管负责落实,涉及公共部分区域的消防安全职责,由街道办负责落实,确保整改范围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宣传教育到位,要主动对接消防部门,利用入户摸排契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元旦前,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突出隐患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同时,城区“三办”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人口密集场所和高危地点进行重点宣传,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四是督办督查到位,相关单位要定时督查,同时,收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专报,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