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两周工作情况通报(第八期)
按照州政府8月5日召开的“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专题会议要求,现将10月14日至10月27日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州民宗委
继续强化同财政、人行,各承贷银行的协作配合,沟通联络;主动服务企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贴息申请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10月14日至10月27日,全州拟申请贷款贴息企业8家,贷款本金3003万元,拟贴息资金20.66万元,预向贷款企业11家。
(二)州财政局
已使用州级扶持民贸民品发展基金先行垫付2015年1至3季度贵州苗药药业有限公司贴息资金76.54万元到承贷金融机构。待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州级财政按照实际垫付额返还州级扶持基金专户。
(三)州人行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工作,继续做好窗口指导工作,引导承贷银行大力加强对符合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政策条件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州金融办
及时了解金融机构推进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任务工作,并进行***和对接;进一步作好银企对接协调工作,增强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多方互动。
二、各县(市、区)工作情况
(一)兴义市
积极同企业、金融部门沟通。
(二)兴仁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17.5万元。
(三)安龙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2.16万元,预向贷款企业2家。
(四)贞丰县
预向贷款企业6家。
(五)普安县
预向贷款企业1家。
(六)晴隆县
加强宣传做好指导。
(七)册亨县
拟帮助6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1万元,预向贷款企业2家。
(八)望谟县
加大宣传力度。
(九)义龙试验区
做好政策宣传。
附 :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完成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