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阆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6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阆中市财政局 阆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下达2016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的通知
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文件精神和阆中市2016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经研究,现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592.24万元(详见附表)。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村摘帽“一低五有”,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的脱贫攻坚任务。
项目实施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得随意调整。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严格按照《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阆财办〔2015〕351号)和《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阆财农〔2016〕277号)的规定,项目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取工作经费。对项目实施内容、资金补助标准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阆中市2016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表
阆中市财政局 阆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6年11月10日
相关***
1、阆财农(2016)380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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