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扎实做好2015年度城乡重度残疾人医保参保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制度,让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根据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射府办发〔2014〕54号)要求,县残联将为我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代缴2015年的医疗保险费。为了提高残疾人参保率,县残联从四个方面着手全面落实参保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全县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动员会结束后,县残联理事长及时传达了县上有关会议精神,并对县残联如何做好城乡重度残疾人医保参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明确补贴对象。凡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县户籍,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已纳入民政代缴对象除外),均纳入2015年县残联医保补贴对象。
三是明确补贴标准。2015年县残联为城乡重度残疾人代缴标准为:第一档90元/人/年。
四是做好资金保障。将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根据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残联提供的资料,由县残联审核后安排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残联 王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