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报送人大问政是否收到县首创公司水质检测报告及如何管理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
屏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8月27日2020年第二次人大代表问政会议相关要求,县住建城管局高度重视,对提出“是否收到县首创公司水质检测报告及如何管理”问题,立即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内部水质监察流程审查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并制定了对供水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的实施方案。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用水安全标准,监督企业规范作业,确保县城用水安全。自2019年9月我局承担县城供水管理职能以来,及时督促县首创水务公司“水质检测”日常检测、每月检测、季度检测等报告及时送我局备案,暂未未发现水质异常情况。为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反映水质情况,我局要求县首创水务公司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取样、送样、检测封闭运行。我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天候监控县城用水质量,确保安全用水。
二、水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机构,人员落实到位。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供水企业水质管理制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的建立和健全工作,积极建立健全安全供水管理机构,完善供水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负责,抓好落实。组建水质监管机构,成立给排水办公室,组织精干力量管理供水企业,并分别明确各自职责。
(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一是督促供水企业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责任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了供水安全防护和巡视,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二是要求供水企业制定了供水应急预案,并成立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和供水应急抢险队,建立技术、物资、人员保障体系,落实重大事故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三)强化日常监管和培训。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供水合格率。通过开展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企业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相结合,认真查找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保障全县城市供水安全运行。二是规范建立日常监管台账,严明纪律,建立责任追究体系。
(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我局积极配合县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密的水质监测,完善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和出厂水水质的经常性检测措施,公开、透明发布水质信息。充分利用水质监测站的检测技术和监督职能,加强对辖区水质的监测,有效监控水质,并对辖区内供水企业以技术支持与业务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首创供水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措施和制度。二是要求供水企业每月水质检测重要指标进行公示。加大用水安全宣传,发动市民参与用水安全监督,促使供水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三是严格执法,对供水企业不规范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屏山县城镇供水企业水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