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屏山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2018年度屏山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2018年度 1

屏山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5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3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0.56万元,占94.98%;其他收入47.04万元,占5.0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 *** 27

***1 27

屏山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7

***2 34

2018年公证处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6

第五部分 附表 3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9

二、收入总表 39

三、支出总表 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0

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19

***1 19

***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人民调解的管理指导、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两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公证律师管理等职能。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充分发挥职能为统领,始终坚持司法行政保障服务于中心和大局。全局上下始终将“市局、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县司法行政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加快建设“绿色屏山、产业屏山、宜居屏山、文化屏山”的指导思想,作为司法行政人,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确保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行政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2.以“补短板出亮点”为抓手,始终把“三化”(规范化、样板化、信息化)牢牢抓在手上。一是实现乡镇、村司法工作整体规范化,为全县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基层不牢、地动山摇”,15个乡镇司法所是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最前沿的触觉,乡镇、村司法行政工作是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必不可缺的助推器。

3.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始终把打造“一流”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为主题。按“两去两来”,即走出去学习、把先进理念引进来,沉下去落实、把亮点干出来。一方面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坚决纠正“四风”不松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干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按要求办好了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官方微博、微信和二维码测评系统,及时回应群众的咨询和投诉,通过信息化手段追踪工作痕迹。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局党组、工会、支部等组织作用,分5个类别对文秘宣传、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实行间周一例会、每月一讲座、每季度一研讨的“三会”形式,有效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大大提升队伍工作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机构设置

屏山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屏山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屏山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937.6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920.79万元。与2017年收入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1.72万元,增长16.34%。与2017年支出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30.4万元,增长16.4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基本收入和支出增加,其他公共安全项目收入增加。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3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0.56万元,占94.98%;其他收入47.04万元,占5.02%;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2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万元,占66.***%;项目支出307.15万元,占33.3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90.56万元,支出合计873.75万元。与2017年收入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68万元,增长10.51%。与2017年支出相比,支出总计增加83.36万元,增长10.5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基本收入和支出增加,其他公共安全项目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3.35万元,增长10.5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基本收入和支出增加,其他公共安全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23.12万元,占48.4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8.07万元,占5.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21.47万元,占2.4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4.05万元,占0.4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支出10.98万元,占1.2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30.63万元,占3.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178.01万元,占20.3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44.53万元,占5.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13.94万元,占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83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95万元,占5.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13万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04万元,占3.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73.75万元,完成预算83.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07万元,完成预算9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重点项目经费2.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预算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奖补资金4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支未支资金1440元。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30.63万元,完成预算4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中央和省法律援助办案补贴***.98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178.01万元,完成预算8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应支未支。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15.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89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决算为2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钻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大型修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完成预算9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26万元,占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6万元,完成预算9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9.2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新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7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6.7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7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

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没有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没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证处工作及基层法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法律项目”“公证处工作”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层法律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8.25万元,执行数为178.02万元,完成预算的85.48%。通过项目开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为本县社区服刑人员和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应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2.公证处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26万元,执行数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的77%。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开展不断提高办证质量,快捷办理公证,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屏山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公证处工作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尹大平

主管部门

屏山县司法局

实施单位

屏山县司法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4.26

10.98

77%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14.26

10.98

7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完成公证案件200件以上,完成公证档案200件以上。

2018年完成公证案件6***件,完成公证档案6***件 。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2019年公证档案

200件以上

6***件


完成2019年公证案件

200件以上

6***件






质量指标

公证案件合格率

≥99%

100%


公证案件合格率

≥99%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2








屏山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法律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尹大平

主管部门

屏山县司法局

实施单位

屏山县司法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08.25

178.02

85.48%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208.25

178.02

85.48%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开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为本县社区服刑人员和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应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通过项目开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为本县社区服刑人员和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应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及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岗位、社会工作者参与援助工作

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代书等法律服务200件左右,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代书等服务;聘用社会工作者2人,协助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运行维护、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案等经费支出。

共完成274件案件,代书18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完成人2757次


购买律师服务参与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工作

全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500人次以上。

,法律援助服务人次3305人次


“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

完成年度普法教育宣传及培训6000人次;编辑、购买、印制普法宣传手册等法治宣传刊物4000册;完成法治微电影拍摄1部以上。

完成年度普法教育宣传及培训7000余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图片、印有法治宣传标语的围裙、帽子、衣服等共2万多份。完成法治微电影拍摄1部。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维护,确保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功能正常运行,乡镇司法所及县局定位网络使用,辖区在册服刑人员定位率达100%。我县近几年常年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平均150人左右,约20%的人员具有心理问题,对这部分人员平均一年开展2次心理个案辅导;组织辖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社会服务;定位腕表使用费,腕表维护费及心理学专业硬件、软件等采购及维护费用。15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聘用辅助人员工作的工资、五险一金、办案等经费。三无人员必接必送、亲情帮教,落实必接必送政策。

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维护正常运行,辖区在册服刑人员定位率达100%。辖区范围内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发生任何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关重大刑事案件。落实教育救助人数3人次,涉及金额3000元、落实住房救助人数5人次,落实临时救助8人次,金额2600元,技能培训14人次、推荐就业5人次;社会志愿者参与帮教32次、社会工作者参与帮教120人次


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

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活动履职率100%。

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活动履职率100%。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履盖工作经费

完成全县各村(社区)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

在全县15个综合评估达小康的村(每个乡镇1个村)和2017年、2018年新增脱贫摘帽的22个村、社区共37个村实施法律服务“直通车”,并以“三个一”(即:“一村一顾问、一月一讲座,一案一档案”)为载体建设法治工作。一村一法律顾问达到全覆盖。






质量指标

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院案件监督、检务活动履职率


100%

100%


解答村民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有问即有答复

有问即有答复


时效指标


2019年12月前

完成


成本指标

法律援助

县委政府自行确定的援助案件平均每件案件补贴经费1300元左右。

共完成274件案件,代书18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完成人2757次。标准分别为:刑事案件侦查阶段6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700元/件,审判阶段1100元/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300元/件,民事案件1300元/件。


援助中心及司法所辅助人员

按每人2.5万元,共17人。

招聘辅助人员19人。


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检务活动履职费

2万/年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定位系统维护费1.2万元,手机功能使用费30元/人*150人*12月=5.4万元,县局网络使用费0.2028万元,乡镇网络使用费1.44万元。

定位系统维护费1.2万元,手机功能使用费30元/人*150人*12月=5.4万元,县局网络使用费0.2028万元,乡镇网络使用费1.44万元。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使用定位腕表每台5元/月使用费,已购120台,腕表维护费12000元/年

完成120台定位腕表的采购


法治微电影

完成1部法治微电影,拍摄、演员、服装、道具等预算2万元/部.

完成1部法治微电影拍摄


法治宣传

按每年每人0.5元预算,屏山县约32万人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培训等工作运行经费。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法治宣传融入节日、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以法治宣传阵地为载体,全面深入推进“法律十二进”活动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法治宣传

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为“七五”普法工作的圆满落幕及“八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启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基本完成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基本完成


人民监督员经费

促进司法公正,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基本完成


对乡村治理的促进作用

村民身边的法律问题得到及时解答,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基本完成


生态效益
指标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逐步改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基本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长远

长远


通过普法工作开展营造法治环境年限

长远

长远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全县各单位满意度

≥95%

≥95%






……





说明

  1.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屏山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公证处工作项目、基层法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公证处工作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基层法律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屏山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18万元,比2017年增加35.28万元,增长54.3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屏山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车一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山县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1)公共安全支出-武装警察-内卫:反映用于内卫部队的支出。(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刑事侦查: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8)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出入境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反面的支出。(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防范和处理***犯罪: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处置“***”处置冒用宗教名义的***组织、处置有害气功等方面的支出。(1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防范和处理***犯罪:禁毒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1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网络侦控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1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反恐怖: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1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1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1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为实现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1

屏山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屏山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律师公证管理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6个股室和2个事业单位(屏山县公证处、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人民调解的管理指导、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法律援助、社区娇正、两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公证律师管理等职能。

(三)人员概况。

2018年11月、6月新招录公务员2人,3月退休1人。现有行政编制10人,政法专项编制26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05557.2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了846744.6元,2018年度执行中调整增加2418899.2元,调整的原因:一是追加直发工资137584元,公务员奖励6000元,增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金额12556.2元,增加17年综合目标奖666588元,2018年度预发目标奖561281元,减少18年乡镇补贴1110元;二是增加中央法律援助政法转移支付专款80000元,三是增加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装备、法律援助经费890000元,四是增加8个试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40000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当年实际支出8737536.28元。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了833584.3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务费增加、社区矫正职能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本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2、本单位2018年预算公开工作已完成。

3、18年末结转结余经费共计1725975.19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272.3元,项目支出结转1686702.89元。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主要为项目支出未达到预期计划。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05557.2元,当年实际支出8737536.28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了846744.6元,支出增加了833584.3元。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务费增加、社区矫正职能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财政应返还

本年收入数

本年支出数

行政运行

3031441

12191.1

4686984

4701589.5

事业运行

260686


445286

44528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000

26000.00

480676.01

基层司法业务


40047.87

40000.00

214697.82

普法宣传


0.95

0.00

40518.60

律师公证管理

108600

32822

108600.00

109778.00

法律援助


423574.3

80000.00

306266.00

社区矫正

2082500

413693.57

2082500.00

1780182.55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7505***.2

890000.00

139435.80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680


8280.00

8280.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4051

27081.2

496607.20

469526.00

行政单位医疗

221269


221269.00

221269.00

住房公积金

290431


290431.00

290431.00

差异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86658元,年终财政拨款收入8905557.2元。年终共调增收入1389516元,其中主要增加了人员经费143584元,17年综合目标奖666588元,2018年度预发目标奖561281元。追加2018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40000元,追加18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970000元,共计追加1010000元。

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905557.2元,支出为8737536.28元,其中基本支出5665981.5元,项目支出3071554.78元。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机关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336167.4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2627.42元,公务接待费3540元,与上年71123.49相比增加了265043.93元。其主要原因是新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公务车、执法车维修费和保险费用增加。

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10101元,与上年47323元相比减少了37222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会议减少,会议住宿、用餐人数减少。

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60261.2元,与上年42528元相比增加了17733.2元,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多,市局组织大型培训增加。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公证处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14.26万元,全年支出数10.98万元,公证处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办理公证业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移民办理包括继承、声明、承诺、委托等在内公证约300余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公证处共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次,免费为群众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待群众咨询150余人次,解答咨询问题150个。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全年办理公证援助案件14件,涉及当事人19人,减免公证费用3420元,成效明显。全年,公证处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预约***服务公证15件,预约***公证服务群众24人次,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基层群众的肯定和认可。2018年公证处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办理公证6***件,收费共计325950元,完成公证档案装档6***件,档案合格率100%。在提高办证数量的同时也保证了公证质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以及高效办证速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

(2)基层法律服务经费全年预算数208.25万元,全年支出数178.02万元,绩效目标是通过此项目开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为本县社区服刑人员和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应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基本得到实现。指标值完成情况:共完成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年度274件案件,代书18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完成人2757次,全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人次3305人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办理援助案件律师发放办案补贴,标准分别为:刑事案件侦查阶段6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700元/件,审判阶段1100元/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300元/件,民事案件1300元/件。完成年度普法教育宣传及培训7000余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图片、印有法治宣传标语的围裙、帽子、衣服等共2万多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法治宣传融入节日、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以法治宣传阵地为载体,全面深入推进“法律十二进”活动,完成法治微电影拍摄1部。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维护正常运行,辖区在册服刑人员定位率达100%。辖区范围内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发生任何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关重大刑事案件。落实教育救助人数3人次,涉及金额3000元、落实住房救助人数5人次,落实临时救助8人次,金额2600元,技能培训14人次、推荐就业5人次;社会志愿者参与帮教32次、社会工作者参与帮教120人次。定位系统维护费1.2万元,手机功能使用费30元/人*150人*12月=5.4万元,县局网络使用费0.2028万元,乡镇网络使用费1.44万元。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活动履职率100%。招聘辅助人员19人。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为“七五”普法工作的圆满落幕及“八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启动奠定良好的基础。村民身边的法律问题得到及时解答,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司法公正,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95%,全县各单位满意度95%。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评为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今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今后有政府采购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执行预算,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对项目资金使用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使用范围。

3.及时下拨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为项目的进度与质量保驾护航。

***2

2018年基层法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经费全年预算数208.25万元,全年支出数178.02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此项目开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为本县社区服刑人员和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应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与绩效目标支出情况基本一致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基层法律服务经费全年预算数208.2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2018年全年支出数为178.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管理等工作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司法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审批、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了由局司法局局长尹大平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副局长为副组长,公证处、机关及司法所全体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共办理公证6***件,收费共计325950元,完成公证档案装档6***件,档案合格率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共完成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年度274件案件,代书18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完成人2757次,全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人次3305人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办理援助案件律师发放办案补贴,标准分别为:刑事案件侦查阶段6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700元/件,审判阶段1100元/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300元/件,民事案件1300元/件。完成年度普法教育宣传及培训7000余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图片、印有法治宣传标语的围裙、帽子、衣服等共2万多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法治宣传融入节日、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以法治宣传阵地为载体,全面深入推进“法律十二进”活动,完成法治微电影拍摄1部。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维护正常运行,辖区在册服刑人员定位率达100%。辖区范围内社区服刑人员没有发生任何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有关重大刑事案件。落实教育救助人数3人次,涉及金额3000元、落实住房救助人数5人次,落实临时救助8人次,金额2600元,技能培训14人次、推荐就业5人次;社会志愿者参与帮教32次、社会工作者参与帮教120人次。定位系统维护费1.2万元,手机功能使用费30元/人*150人*12月=5.4万元,县局网络使用费0.2028万元,乡镇网络使用费1.44万元。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活动履职率100%。招聘辅助人员19人。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18年项目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群众满意度≥95%,全县各单位满意度95%。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2018年公证处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公证处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14.26万元,全年支出数10.98万元,没有追加追减预算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完成公证案件200件以上,完成公证档案200件以上。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与绩效目标支出情况基本一致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公证处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14.2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底,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2018年全年支出数为10.98万元,主要用于为全面保障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案件公证、开展公证法治宣传、公证案件档案装订等得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公证处工作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司法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审批、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了由局司法局局长尹大平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副局长为副组长,公证处、机关及司法所全体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共办理公证6***件,收费共计325950元,完成公证档案装档6***件,档案合格率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全年,公证处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预约***服务公证15件,预约***公证服务群众24人次,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基层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18年项目任务目标已全面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在提高办证数量的同时也保证了公证质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以及高效办证速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群众满意度≥95%。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22:58:33重新编辑
观兰街道福民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大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新田村新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福民丹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福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大布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冼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松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桂花村蚌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桂花村田螺湖工业园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松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大抵抗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茜坑新村伯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牛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麒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福民村福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库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松元向西新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富莱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哈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桂花村庙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库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福民田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富士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社区科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安委会考核巡查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 船山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紧扣主题扎实推进履职尽责勇担当同心同行促发展主题教育
  3. 区政府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深入检视问题专题会召开
  4. 讲好生态文明的中国故事
  5. 区教体局召开教育扶贫迎省检培训会
  6. 管昭主持召开区委四届14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区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
  7. 我市第三次重大项目在物流港集中开工船山开工24个项目总投资66亿元
  8. 安居区以工代赈项目争取成绩显著
  9. 安居区举行高校毕业生暨就业扶贫大型招聘会
  10. 曹斌区长深入一线调研企业发展情况
  11. 安居区靶向施策稳就业
  12. 安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加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万人宣誓活动
  13. 遂宁市安居区司法局召开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会
  14. 船山区行政审批局开展2022年亲近自然携手阳光工会活动
  15. 遂宁市三举措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6. 安居区2022年情景音乐剧凯歌记忆剧组成立仪式暨剧本研讨会顺利召开
  17. 永河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形态全面升级
  18. 区交运局督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19. 船山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 潼南区米心镇党政代表团到船山区老池镇交流考察共同推动遂潼一体化发展和潼船合作新篇章
  21. 船山区民政局全面完成民生工程
  22. 船山区食药局召开贯彻新版GSP工作推进会
  23. 依法治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
  24. 玉泉社区楼栋夜话解民忧
  25. 思源实验学校主体结构即将完工
  26. 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27. 安居区成功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28. 高温炙烤下的美味人生
  29. 市规划局积极推进健全完善城乡规划管控体系改革
  30. 安居区积极谋划2019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31. 安居区信访局开展学史力行筑党魂为民解难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32. 船山区人大第35次主任会议聚焦人才队伍建设
  33. 船山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34. 船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今日挂牌成立
  35. 遂理一家亲共绘同心圆理县专场活动正式启动
  36. 2000只鸡苗助贫困村民增收
  37. 遂宁市乡村新优质学校项目会船山三校作交流
  38. 船山区一发展经验受到国家发改委重视
  39. 遂宁市微电影唯爱获2016中国国际女性微电影年度大展组委会特别推荐奖
  40. 这个国庆节船山的区长很忙
  41. 船山区组织收看全省边督边改提高环保整改质量电视电话会
  42. 安居区东禅镇三岔沟村1社成功避险
  43. 戴见明调研瓦窑村扶贫工作
  44. 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业务服务下延培训会召开
  45. 仁里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筑牢安全防线
  46. 龙凤镇党委政府看望慰问教师
  47. 安居区发放全市首张政银合作多点委托登记营业执照
  48. 参加四川省第二届地方旅游特色菜大赛提升遂宁旅游发展水平
  49.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预防的通告
  50. 船山群团工作获省委督查组肯定
  51. 区交运局计划完成项目投资35亿元向上争取资金16亿元
  52. 区政府四届84次常务会议召开
  53. 市环保督察组进驻船山紧盯这十方面内容
  54. 如果荷博园创4A成功那遂宁人又多了一份福气
  55. 遂宁市安居区组织召开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推进会
  56. 区委召开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
  57. 四川拟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0名集体25个和记一等功公务员199名集体50个
  58. 曹斌督导环境保护工作
  59. 省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向遂宁市反馈督导情况
  6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7005340
  61. 琼江路幼儿园花园乐园家园第六届快乐泥巴节暨六一庆典活动隆重举行
  62. 船山区五届人民政府10次常务会召开
  63. 19月国开区重点项目平稳推进
  64. 船山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驻区省市政协委员视察龙凤新城
  65. 2021年遂宁市船山区补发返2020年第四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发放公示表
  66. 老池乡第三届红提节甜蜜开幕
  67. 船山全面拆除各社区防疫卡点推进生活秩序有序恢复
  68. 国有机动车考训场移交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69. 蓬安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蓬安县第六批小型农田水
  70. 县商务局开展测一测2016政府报告知多少专题学习和答题活动
  71. 石梁乡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72. 福德镇召开食品安全大检查
  73. 宜宾凯翼汽车获省级认定
  74. 营改增您准备好了吗——县国税局二分局围绕营改增和供给侧开展三抓活动
  75. 长梁乡认真做好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76. 县国税局三分局召开节后工作会议
  77. 徐家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78. 县法院庭审评查提升审判质效
  79. 县人民医院传达学习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80. 开元乡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
  81. 开元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稻水象甲防控工作
  82. 两会话题经济高质量发展
  83. 睦坝乡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84. 我市全力推动殡葬事业发展
  85. 三坝乡节前检查不放松确保安全和稳定
  86. 正源镇加强干部管理提升行政效能
  87. 金甲乡多举措促进两学一做活动开展
  88. 南燕乡召开工作例会
  89. 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再扩大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提高十个百分点
  90. 长梁乡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
  91. 县公安局扎实开展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活动
  92. 骑龙乡三举措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93. 石梁乡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
  94. 地震过去近两年葡萄井凉糕更火爆
  95. 锦屏镇召开民政劳动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培训会
  96. 宜宾地标工程再创新高度叙州区实现零突破
  97. 宜宾守护绿水青山打造沿江绿道长江两岸变亲水空间
  98. 中国特色减贫道路脱贫攻坚理论结晶——论学习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
  99. 广安经开区发展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100. 银税互动开新局税金贷出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