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SMT电装生产线项目 | 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456号普天产业园2号楼 | 陕西聚迪森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 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原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400m2,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原项目主要进行激光陀螺、光纤陀螺和舵机的组装、测试,现在厂房南侧布设全自动锡膏印刷机、全自动贴片机、回流焊、波峰焊、涂覆机、固化炉、检测设备等组建SMT电装生产线,进行光纤陀螺和舵机的主要零部件及电路板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光纤陀螺仪电路板18000套,电动舵机电路板2000套。 |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焊接烟气、检验工序废气以及涂覆、固化过程有机废气。焊接烟气、检验工序废气及涂覆废气由集气罩,固化工序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均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61/T 1061-2017),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项目废水为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生活污水。废水均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依托原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废包装桶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SMT电装生产线项目 报批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