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优化服务提升质效
去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遵循廉洁、规范、便民、高效的要求,全面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完善机制体制建设。该局多次组织参观考察学习,探讨组建筹备过程中审批事项划转、人员调配等相关事宜。起草制定了《行政审批局机关工作规则(试行)》、《党组工作制度(试行)》、《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17项制度。针对业务流程和具体审批事项,制定完善《台安县行政审批局一次性告知制度(草案)》、《台安县行政审批局首问责任制度(草案)》等10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市、县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改革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制和决策、审批、服务、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化、标准化、数字化、透明化。
理清需要划转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相关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审批局职能分工,厘清划转整合的审批服务事项职责范围和边界。与编委办和法制办密切配合,动态掌握权力下放后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单位审批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情况,为划转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梳理每一项行政审批和公共事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明确相关标准和流程,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自由裁量空间,实现“谁来批,谁来办,结果都一样”。
划转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编制和人员。按照“应划尽划、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所有具有行政审批和与行政审批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职能的县直部门的相关职能、人员、编制一并划转到县审批局,上管单位及实行专项编制的路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公安局等部门采取派驻方式进驻。
再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新流程。理顺内部工作流程,在划转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编制及人员的基础上,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和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的要求,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同时,对工作流程进行重新再造,形成县行政审批局内部完整的审批和服务工作流程规范。
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建设我县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把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结,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全过程的数字化运作,实现线上线下高度融合和“不见人”的审批服务,力争2018年第四季度正式运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李丰池、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