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府办〔2016〕1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云浮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7号)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与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与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完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家和场所等资源,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
(三)坚持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减少政府对交易活动的行政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创新电子化监管手段,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四)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育状况的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分类指导,加强协调,增强政策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整合范围
整合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特种行业经营权交易、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林业碳汇交易、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物品拍卖等各类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由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以及必要的场所构成,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
四、整合目标
2016年6月底前,依托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基本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并与市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2016年12月底前,建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通过实施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设立、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门式、一网式办理。
五、管理体制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完善监管机制。
(一)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一平台构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架构。
1.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审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报告。
2.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织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平台建设,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台进行监督检查。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牵头整合建立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受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委托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归口市府办管理的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别)。
4.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抓紧建立,整合各类信息化交易平台,实现该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网上办事大厅的互联互通。
(二)明确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统一的各项任务,对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六、工作安排
(一)有序整合资源。
1.加快实施系统改造。已经建成或者规划建设的网上交易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行政监督系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须按照规定按期完成改造或调整完善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各部门监管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整合。(各有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2016年5月底前完成)
2. 整合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类网上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其他品种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按照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原则推进。新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机构按分工负责,四类平台整合工作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其他品种平台整合适时推进)
3.整合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人民政府不再设立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已设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作为分支机构整体移交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尚未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新设有关交易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以设立电子化交易平台、分支机构(或委托代理)、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确保各县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任务顺利完成。(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机构及各县
***:云浮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任务分工.xl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