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
近日从区发展改革局了解到,今年,我区全面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促进部门事权和审批自由裁量权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制定和完善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今年1月,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番禺区政府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番府〔2015〕13号)。试行办法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文件和工作实际,尽量简化有关审批程序,并按最高要求缩短审批时间。如,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仅需编报项目建议书的项目门槛要求由原来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提高到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另外,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项目,除有明确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外,参照预算管理程序直接向区财政局申报,列入预算视同审批,不再专门审批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
制订和优化项目立项办事指南
今年年初,我区重新制订和全面优化了项目审批相关事项服务指南。一是重新梳理了项目建议书审批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新的《番禺区政府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简化审批要求。二是简化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办理程序。其中,项目节能登记表不再送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改为直接由区发展改革局按规定登记备案,并取消了原需提交的申请报告材料。三是重新梳理和明确了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的办理条件、应交材料及要求。四是简化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办理程序。经上级机关认可,企业投资项目办理备案不再要求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文件。
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和网上备案
我区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按照“非禁止即可行”原则,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准入。
自今年3月1日起,区内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登陆全省统一标准的备案系统,经过网上注册登录、提交承诺声明、填报备案信息、上传备案材料、企业提交相应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经区发展改革局复核无误后由申报企业自行领取。4月初,区发展改革局对涉及建设项目投资和开工建设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须项目单位提供的前置审批(包括核准)、服务(包括备案、技术审查等)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摸查,并要求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水务等审批服务单位按照依法清理、全面清理、简便高效的原则,探索“承诺准入”实现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目前,各单位的“承诺后置”的情况和意见已收集完成,待广州市政府出台全市统一的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三份清单的配套文件后,继续推进我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简化优化和部分审批环节前置条件改后置改革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