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 | 泰州安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智能蓄电池储能箱及集成、模块化变电站预制舱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江苏江港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号厂房西侧 |
环评机构 |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用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江苏江港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号厂房西侧,新建研发中心、生产车间、仓库等、配套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辅助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等设备3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蓄电池储能集装箱500套、变电站预制舱100套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噪声:项目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自动焊机、螺旋式空压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清洗废水、废过滤棉、漆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边角料、焊渣交由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定期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