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4]4号
各县区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市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资金、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更好的发挥专项资金作用,促进我市创业就业和人才开发,我局决定建立项目库制度。今后市(区)向省申报相关项目,不再另行通知,均从项目库中择优向省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龙山区、西安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申报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资金、专业技术高级研修项目,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丰县、东辽县的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吉林省专业技术高级研修项目,直接向省申报,并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省人才开发资金项目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项目库,由专家评审统一择优向省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范围
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依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3]322号)文件申报条件及范围进行申报。
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项目申报,依据《关于开展2013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7号)文件申报条件及范围进行申报。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申报,依据《关于印发2013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3]176号)文件申报条件及范围进行申报。
当年申报有新要求的另行通知。
三、项目库管理
(一)项目的入库申报。同类项目县区、市直部门(单位)上报2-3个进入项目库,作为2014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备选项目,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原则上按照2:1的比例择优申报。
(二)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各县区、部门(单位)每年年底,对原有项目和拟新列入项目提出调整意见,不再另行通知,没有调整意见的视为均不符合申报条件。对已获得过相关资金资助但未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或违反承诺的单位,三年内取消其申请资格,不再列入项目库管理。未调整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四、申报资料
1.《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表》(***1)
2.《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申报项目表》(***2)
3.《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申报项目表》(***3)
报送时需提供《项目表》电子版;《项目表》纸质资料一份。市直部门所属单位的,盖单位和部门公章,县区盖县区人社局公章。
五、上报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4年1月13―17日
报送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人才科
联系人 :张乃川 电话:0437-3168969
电子邮箱:lyrsjznc@163.com
辽源人力资源工作群:66717497
***1吉林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表
***2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申报项目表
***3.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申报项目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