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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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兴化市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吴金磊。
2、“兴化市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吴金磊。
3、“兴化市海南镇卫生院”床位变更为58张。
4、“兴化市钓鱼镇钓鱼卫生院”床位变更为42张。
5、“兴化市昌荣镇卫生院”床位变更为74张。
特此公告。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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