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五大制度确保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长效常态
“七五”普法以来,靖江市以六类对象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为己任,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提升了市民的法律素质,放大了法治宣传工作成效。
一是以“龙头制”强化领导干部普法。市、镇两级党委中心组把学法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2次。严格实施非人大任命的新提拔镇局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实现考任结合。为所有副镇(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发学法用书和学法笔记,并不定期抽查。
二是以“并轨制”优化公务员普法。制定全市公务员法制培训计划,将公务员普法与知识更新培训、政治理论培训并轨运行,每年组织公务员普法骨干培训班4次。在公务员电子学习系统中专设综合学法科目和考试,全市19***年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全员参学、全部达标。
三是以“考核制”提升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市法宣办、市政府法制办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岗前考试和考核发证,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持证上岗制。2017年,全市2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
四是以“课程制”深化青少年普法。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实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到位。聘请公检法司干警以及法律从业人员97人,担任大、中、小、幼四级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明确了参加依法治校、指导普法宣传、维护校园秩序和提供法律咨询等四方面职责,在开学、期中、放假时对学生开展集中法治教育。
五是以“对口制”务实农民、农民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按“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原则,明确各企业管理单位、部门的普法职责,确保普法教育工作对口、有序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税局等单位以年检为契机,每年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市司法局抽调司法所长、调处中心主任、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近百人走访驻地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出具法律意见书,协调解决涉法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