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出台政策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日前,姜堰区出台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意见,鼓励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做大做强、实施资本运作、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推进企业绿色发展。
今年,该区将大力引进和培育新能源、先进制造业两大主导产业和大健康、大数据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姜堰特色的产业集群。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加快全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意见》明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设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给予分档补助。其中,投入300万—1000万元(含300万元)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投入1000万—3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6%予以补助;投入3000万—5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7%予以补助;投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享受技术改造补助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
该区分层次培育重点骨干企业,每年根据企业上年度开票销售、入库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测评打分,并结合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区工业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对首次被评为区工业支柱、重点和成长型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首次进入泰州市五十强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年度开票销售首次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按开票销售额万分之一的比例奖励;对首次超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按开票销售额万分之二的比例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年度入库税金首次达到3亿元、2亿元、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经营层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此外,在鼓励企业实施资本运作方面,该区对企业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在境外上市挂牌等,分别按募集资金数额给予奖励。在鼓励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方面,该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每家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管理优秀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管理创新先进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在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方面,该区对首次获得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的企业、首次获得市名牌产品的企业、首次获得市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以及对首次创成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该区还加大对实施节电改造的、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以及新列入国家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或新获得国家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的有关企业给予奖励,推进企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