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泰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原泰州市齐大涂料助剂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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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50号)等文件要求,辖区内共有原泰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原泰州市齐大涂料助剂有限公司、原泰州市科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个污染地块需做好管控措施、划定管控区域,待污染地块修复治理或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结束后,其管控区域自行解除。另外,污染地块管控区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原泰州市姜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原泰州市齐大涂料助剂有限公司、原泰州市科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个污染地块管控区域示意图.docx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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