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8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3.8万条球网、50副球柱、100张裁判椅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江苏省强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万康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省强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拟新增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办公楼。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建筑面积。计划在原织网车间新增织网机、织绳机、裁布机等主要设备,扩建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3.8万条球网、50副球柱、100张裁判椅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建设单位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对下料粉尘、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抛丸机袋式除尘器增加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盘头中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噪声源运行过程中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