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简介
残疾人托养中心位于鼓楼区光夏新村49号,面积约160㎡(其中会议室约60㎡为与社区共用部分),主要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学习培训、志愿者服务及其他公益性、综合性的服务项目,主要任务为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基本上能够进入托养机构,享受良好服务,有效提高他们自理生活能力和生产劳动能力,更好地适应家庭和社会生活,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参与社会能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为更好的推广残疾人托养中心的相关服务,由社会组织承接运作残疾人托养中心,为辖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
(二)实施地域、实施周期及服务对象
1、实施地域:南京市鼓楼区下关街道行政区域
2、实施周期:2018年9月15日—2021年9月14日
3、服务对象:辖区内持证残疾人(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主)
(三)服务内容
1、功能要求
残疾人托养中心要求体现除公共服务以外的相关公益服务功能,主要有:
(1)残疾人托养中心采取“公办民营”方式,承包期间由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2)残疾人托养中心所需的管护人员等由承包者聘请,工作时间、内容需符合劳动法,承包者按合同法与管护人员签订合同并缴纳保险。
(3)承包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不改变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框架和征得街道同意的情况下,可对残疾人托养中心进行适当装修改造,费用由承包者承担。
(4)承包者需以残疾人需求为本,服务多样、立体化,以残疾人的需求为本设立各种服务项目,不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更重要的是提供劳动技能训练,满足残疾人个性化、个案化、亲情化、多样化的需求。对本街道残疾人实施优惠。
(5)承包者需支付经营场所水、电费。
(6)实施年度内在保障残疾人托养中心日常运作的基础上开展公益健康讲座、休闲娱乐、培训及其他相关残疾人活动。
(7)根据街道要求开展适应残疾人需求的其他相关活动及服务。
(8)应标的社会组织应根据上述要求,并结合实际,在所提供的应标书中进一步阐述预期产出要求等。
2.布局及运作
(1)关于布局设计
应标的社会组织可在街道提供场地内进行合理布局设计,相关布局设计更改须和街道协商,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主体设计。
(2)运作方式
通过竞标确定外包的社会组织,中标的社会组织拥有对残疾人托养中心统筹策划、统一管理等权利和良好运作残疾人托养中心等任务,下关街道根据中标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管理。
二、分项要求
(一)竞标要求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且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
2、具备街道提出的其他专业方面资质要求;
3、需有一定从事残疾人托养中心工作经验或直接从事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2年以上熟悉残疾人服务工作情况,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无犯罪记录,富有爱心、耐心,热忠于残疾人托养服务。
4、在参加竞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为资格资质审查标准条件,凡有1条不符的,竞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二)实施方案
应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以概述的方式提供说明材料:
1.项目的需求分析;
2.项目目标和内容;
3.项目进度安排;
4.项目实施人员力量构成;
5.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预测及应对方案;
6.项目具体实施计划。
三、各方权责
下关街道、中标社会组织、街道辖区各社区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如下:
1.下关街道
①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残疾人之家的工作。
②支持和督促中心各项服务计划的落实,参与残疾人之家的评标和评估工作。
③通过区公益创投和专项补助等方式,对残疾人之家引进入驻社会组织开展的服务项目和残疾人之家建设给予支持。
④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中标方
①作为运营残疾人之家的服务主体,应按承诺的时间节点开展项目的运营并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要求,接受街道的指导与监督。达到市、区残联“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标准。
②每月向街道、上报项目进展及工作计划。
③在项目周期内享有服务设施使用权,需改变服务中心内部功能布局、硬件结构的,应获得街道的同意。
④接受项目督导,支持督导工作开展,对督导意见建议及时整改。
3.辖区内各社区
应积极配合社会组织工作开展,积极发掘残疾人的需求,并及时向街道报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5日下午17:00结束。
联系人: 曹凤军 办公室电话:58590057 手机:138****0412
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办事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