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本市市民可上网查判决书
继“执行公告栏”和“网上视听室”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互联网站又将增添新栏目。从3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以在互联网站(www.shezfy.com)上查阅该院自2003年起所有生效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
去年起,上海二中院开始在办公信息化和管理科学化方面进行不断地探索。此次,该院在解决了多个技术难题后,用一周不到的时间,完成了首批60份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上网工作。社会公众只需使用该栏目的查询功能,输入相关信息后,就可以阅看所需个案的裁判文书。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的裁判文书外,最先上网的60份裁判文书中,包含了曾轰动一时的“时代华纳、环球城市和二十世纪福克公司诉沪声音像公司”著作权纠纷案等大案的判决书。同时,媒体争相报道过的涉及“吴越人家”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克莉丝汀”商标权纠纷案等要案的判决书也名列其中。
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上海二中院还将不定期对该栏目予以更新。陆续把今年以来审理并生效的其它民事裁判文书公布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