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教育局:
2018年,省、市政府已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纳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中。为督促各地区加快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根据各地区报送的月报数据,对2018年上半年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进行整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全市改造农村薄弱学校194所。
1、海城市45所,其中:采购教学设施项目学校40所,校舍建设项目学校2所,既有采购教学设施又有操场改造项目学校3所。
2、台安县62所,其中:采购教学设施项目学校58所,校舍建设项目学校4所。
3、岫岩县87所,其中:采购教学设施项目学校72所,校舍建设项目学校1所,操场改造项目学校14所。
二、完成情况
全市已经完成107所。
1、海城市完成11所,其中:采购教学设施项目学校10所,校舍建设项目学校1所。
2、台安县完成29所,其中:采购教学设施项目学校29所。
3、岫岩县完成67所,其中:采购教学设施项目学校65所,操场改造项目学校2所。
三、各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海城市还有市级财政资金1049万元没有完成使用。台安县还有已到位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866万元没有安排采购,市级财政资金444万元没有完成使用,县级财政资金740万元没有落实到位。岫岩县还有市级财政资金256万元没有完成使用。
总体上看,海城市和岫岩县仅有2018年度市级资金没有完成使用;台安县还有大量中央、省、市、县级资金没有完成使用,工作滞后。各地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或者延迟使用薄改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好有效施工期,加快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务必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薄改工作任务。
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市教育局拟请市政府领导对其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督促其尽快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工作目标。
鞍山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