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围绕三个方面激发公务员工作活力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余姚市从以下三方面激发公务员工作活力: 一是加强考核,健全奖惩机制。转发并实施了《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两个政策性文件,结合年度考核,对513名公务员给予奖励,其中 130名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奖励,383名公务员给予嘉奖奖励。积极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10位公务员受到表彰,其中一名公务员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 二是科学操作,实行中层干部跨单位交流。制订出台了《余姚市机关中层干部跨单位交流工作的实施办法》,对交流的对象作了明确的规定。结合岗位的特点和个人的特长,最后66位中层干部实现了跨单位交流,达到了“人岗相适、才尽其用”的目的。 三是突出重点,举办行政执行力提高培训班。结合公务员实际工作需要,聘请了省委党校教授就如何提高公共行政能力、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服务作风与意识、廉政建设、宪政背景下的法制政府等问题作专题辅导,并就“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进行课堂研讨,现已举办三期,共有207位公务员参加了培训。(201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