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3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鞍山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鞍山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听取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修订鞍山市燃气管理条例,符合上位法规定,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我市燃气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要以条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更好服务鞍山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强调,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围绕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市推进项目建设大会部署,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负人民的责任感,谋划好、推进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市委工作法和“三个马上”干部工作法,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加强领导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改进方法抓落实,扎实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