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取缔禁用渔具和实施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宣教活动
近日,芝罘区海洋与渔业局利用渔船年审的时机,采取召开渔民宣传教育大会、张贴公告、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取缔禁用渔具和实施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渔民做耐心细致地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使渔民充分了解使用禁用渔具和不合格渔具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督促渔民按农业部“通告”规定的标准及时更换合规渔具。
据悉,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分别从2014年6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对7大类、45种主要海洋捕捞渔具的最小网目尺寸标准进行了限制,提出根据现有科研基础和捕捞生产实际,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分为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两大类。准用渔具是国家允许使用的海洋捕捞渔具,过渡渔具将根据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需要,今后分别转为准用或禁用渔具,并予以公告。《禁用渔具通告》规定的禁用渔具共13种,其中拖网类1种,耙刺类4种,陷阱类4种,杂渔具4种,主要是对渔业资源和海底生态环境破坏较大、使用范围有限、价值不高的渔具。两“通告”的实施能够有效地维护海洋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造福子孙万代。(张玉倩)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