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服务的公告
广大印章刻制单位:
按照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服务举措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高新区将为在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的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提供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此项工作遵循普惠自愿原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印章刻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二)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制作印章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三)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四)印章刻制单位须具备开展印章刻制服务的其他相关条件。
(五)印章刻制单位的“法定名称章、***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
二、服务要求
(一)印章种类
印章种类为“法定名称章、***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计4枚)。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4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
(二)质量要求
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按提供的样章制作印章,应保证印章质量,不能减少印章制作工序,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凡发现成品印章与检测报告不符合或故意制作劣质印章的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服务时限
印章刻制单位在同意该项服务情况下,需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在此基础上,为其免费刻制规定的4枚印章,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完成并与企业交接。
(四)费用结算
印章刻制单位按每套总价240元(含税、含邮费)(结合当地市场调研制定本价位),不足240元的按照实际刻制费用结算,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支付。每半年与高新区按实结算1次。
首次结算时需要提供:一、印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制作印章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法定名称章、***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样章,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现场审查样章是否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并收样章)。二、同时需提供服务对象的企业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高新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收章凭证》(加盖已制作印章)。
此项工作实行“普惠制”自愿原则,我们将在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监督下,为新开办企业提供服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明铭
联系电话:0416——5085753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投资促进与营商审批局所有
高新区投资促进与营商审批局
2023年4月27日
***【高新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收章凭证.doc】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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