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落实两保补贴促进灵活就业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度过难关,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嘉陵区就业局扎实抓好两保补贴拨付工作。目前嘉陵区已发放两保补贴2000人,270余万元。
两保补贴即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据了解,申报两保补贴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男:16-60岁,女16-50岁)。2、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补贴人员应为区就业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3、已实现就业且正在灵活就业的人员。对于在单位就业的人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属于两保补贴范畴。4、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
据悉,两保补贴的标准为:4050人员(申请当年男满50岁、女满40岁)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440元/人/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360元/人/年;其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720元/人/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80元/人/年。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本人到乡镇(街道办)填表提交申请,再由乡镇(街道办)报就业局审核后即可发放补贴。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