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办发202278号关于印发德保县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德保县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德保县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广西“4·27”***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新”总要求,围绕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紧扣“一市一区”建设总目标,按照“乡村振兴、农业优先、农机先行”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整体推进,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德保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农机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总动力达到36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全县建成1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设施农业、林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技术创新。
1.推进农机装备协同创新。支持农业和林业机械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进驻德保开展丘陵山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林业采运机械、农机化技术研发攻关。鼓励企业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产品创新为核心,培育发展农业机械新业态,提升关键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引进规模以上农业和林业机械企业,积极与百色市科技信息所对接,鼓励与百色地区高等院校等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共同完善技术成果信息发布、共享、对接和交易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动农机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前规划农机企业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提升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进驻百色的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引导行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采用先进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健全质量投诉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投诉服务水平,开展重点机具质量调查,严厉打击非法拼装、假冒伪劣等严重危害农机安全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局〕
(二)大力支持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1.优化农业机械产业结构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技术引进和本土培育相结合,不断吸引市外、区外农机企业落户德保。积极培育建立德保本地农机企业,支持中小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积极引进生产高效节能环保、多功能、智能化、资源节约型农机企业,重点突破柑橘、蚕桑、蔬菜、烟草、甘蔗等特色经济作物种、采、运输机具,以及节水灌溉设备、抗旱排涝机械、林业采伐机械、养殖配套设备等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机械装备研发技术。〔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农机装备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农机销售下乡活动,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建设集农机销售、维修、培训、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全县农机试验示范基地、农机产品合储物流基地、农机产业综合服务区。促进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调动农民群众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宜机化改造。
1.集中开展宜机化改造工作。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鼓励各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开展农业生产宜机化改造,对丘陵山区旱地进行土地平整、地块形状修整及作业通道修建、灌溉与排水设施的修改建等综合改造,争取每年整合安排宜机化改造项目3个以上。新一轮高标准农田、甘蔗高效机收基地、规模养殖基地、农业特色示范园区等建设应将宜机化改造列为第一要素予以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宜机化改造规范政策。总结丘陵山区农机化经验,积极争取百色市农机中心技术指导。做好广西地方标准《丘陵山区旱地宜机化整治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总结分析丘陵山区农机特点,参与《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评价规范》等配套技术标准完善,将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轨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有关制糖企业〕
3.针对产业特性加大技术示范力度。加强粮食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水稻直播、育插秧、侧深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等绿色高效装备与技术,加大适合丘陵山区中小型移动式烘干设备示范推广力度。加强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加大甘蔗割铺机、甘蔗割堆(集堆)机、甘蔗剥叶机、甘蔗除杂设备、甘蔗收集搬运机等机具的示范推广力度,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分步式”机收模式应用。加强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聚焦水果、甘蔗、烟叶、蚕桑、林下经济、特色养殖、现代渔业等特色产业,集成示范推广新技术、新装备,重点支持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畜禽自动饲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水质调控和尾水处理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将农机装备先进技术全面融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县人民政府安排一定奖补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开展现代农机化示范性农场、智慧农场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补齐农业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短板。
1.建设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鼓励各乡(镇)整合资金,建设集水稻育插秧、烘干、仓储、大米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产业中心。到2025年,德保县建成2个以上区域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产业中心。积极探索以新型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向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大力提高全县水稻机械化种植和全程机械化水平。力争打造1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全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要建立完善建设管理、技术支撑、资金管理、政策扶持、工作运行等保障机制,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产业中心的成套设施设备列入重点支持政策范围,全力保障旱改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设糖料蔗生产高效机收基地。拟建设500亩以上高标准、规范化糖料蔗高效机收示范基地一个,并实行事前备案、事中***、事后奖补的以奖代补政策。基地地块改造连片区域面积不小于50亩,田间道路、输水干管、配水管网工程及喷头、水沟水渠等田间基础设施须适应全程机械化作业需要。在基地蔗区开展宜机化品种培育、农机农艺融合示范推广、全程机械化作业模式研究及推广、蔗糖加工及综合利用等,实现食糖产业系统性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3.推动制糖企业技改。支持制糖企业发展德保制糖项目,支持制糖企业实施“两步法”改造,加快制糖企业喂蔗台、压榨槽等切段式机收压榨前处理工艺改造,增加机收糖料蔗含杂物清洗工艺和设备,建立糖料蔗收获、运输、压榨一体化运行机制,开通机收糖料蔗运输“绿色通道”。研究出台制糖企业收购机收蔗激励措施,解决机收蔗入厂入榨难等问题。到2025年,全县制糖企业压榨前处理工艺改造数量到达1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蔗糖生产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建设一批丘陵山区特色作物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到2025年,建成 1个示范引领强、建设标准高、装备技术新、建设内容实、覆盖范围广、政策措施优的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要有一个特色农业产业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要将农业机械化推广示范工作融入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探索将畜禽水产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推进种苗、养殖工艺等集成配套。着力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巩固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加快解决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加工、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等薄弱环节机械装备应用难题。大力推广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及水质监控、水草管护、尾水处理等水产规模养殖设施设备,聚焦规模养殖场,率先建成一批基本实现养殖全程机械化的养殖场和示范基地,到2025年,工厂化、集装箱式和池塘工程化等循环水养殖基本实现机械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自然资源局、百色市德保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林业机械化营林及采伐作业。立足全县千亿元林业产业发展,在国有林场和营林大户中大力推广机械化备耕种植、林木采运、施肥抚育、病虫害防治,逐步使用无人机开展林业调查、护林防火等。推动国有林场、营林大户与林业机械设备研制单位进行伐区机械化试验试点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总结推广经验。〔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五)加快推进农机服务组织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市场主体、返乡人员等筹办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农机户和农户采取带机具、土地、资金、技术入社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合作社等服务实体。扶持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服务范围从水稻和甘蔗向其它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到2025年,力争创建农民(农机)合作示范社1个以上,建成1个机棚机库或区域性维修中心。鼓励农业企业、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机租赁和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农机技能培训。建立1个长期规范运作的农机技能培训点,鼓励农机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机驾驶、维修、操作等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机手,集中抓好村“两委”干部、党员致富能手的农机技能培训,将理论授课、现场演示和实地参观相结合,推动新技术快速入户,切实提升农机推广和培训实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动农业机械智慧化服务建设。谋划建设现代农业机械科技示范园,大力推广自动驾驶、远程监控、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机具上的应用,推广应用手机应用程序、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农业机械管理和作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系统与农机装备产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构建左右相连、上下贯通的高效农业机械化管理体系,实现对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的信息化管理与调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六)积极推进农机产教研融合创新。
1.加强产教研融合平台建设。对照广西农业机械和农机化技术目录,全面梳理德保县亟需攻关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步伐。制定并落实企业奖补政策,鼓励进驻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财政局〕
2.加强农机人才培养。优化县内中专院校农机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院校与区内外大型农机生产企业合作,培养农机专业人才。实施农机专业知识更新行动,到2025年,完成全县各级农机部门、相关农机企业和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系统轮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人社局〕
3.加强农机队伍机构建设。优化农机部门机构设置,明确农机部门机构性质,强化基层农机推广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农机干部人才队伍。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负责农机业务干部,配备村级农机协管员,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财政金融扶持。
1.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国家农机产业资金支持百色农机产业项目,充分发挥县本级农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机产业投入,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农机技术推广培训。可结合实际,对建成的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和评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机产业项目建设,在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前提下,优先将农机化重大项目列入县本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强财政与金融联动,推动设立各类农机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德保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的全县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改革发展工作,围绕政策设计、重大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谋划指导和绩效评价,研究***改革发展中的难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推进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选好配强干部队伍;要把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改革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机产业改革发展的统筹领导,压实责任,形成县、乡齐抓共管新格局。
(三)加强要素保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予以政策倾斜,在用地、审批、金融、科技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等各类要素流动聚集,优化营商环境。
(四)抓好宣传动员。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共同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农机产业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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