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法律援助处恢复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自2022年3月21日起,南山区法律援助处恢复办理现场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市民优先选择以下渠道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具体如下:1.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点击“咨询服务”或“申办业务-法律援助”版块;2.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点击“个人服务-法律公证-法律援助”版块,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咨询或申请。相关结果我处将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及时反馈。
二、进入我处服务大厅的来访人员,根据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大院防疫期间人员管控与场所管理的要求,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三、请办事人员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测温、扫码、限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我处将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南山区法律援助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