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马乡扶贫产业规模化发展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三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现将《百马乡扶贫产业规模化发展奖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百马乡委员会
百马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百马乡贫困户特色种养业发展奖补方案
为促进贫困户增收,确保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摘帽任务,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贫困户特色种养业发展奖补方案》,并结合我乡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精神,坚持把产业精准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造血”机能的关键措施,压实帮扶干部责任,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加快发展”的思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种养产业,确保贫困户有稳定的、可持续的收入来源,达到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的目标。
(二)实施原则
1.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突出产业扶贫效应,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分类,精准施策。制定差别化扶贫政策,集中各类资金和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集中;努力解决好制约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增收的关键因素,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
2.结合实际,做大产业。立足我乡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科学客观分析产业现状,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重点发展七百弄鸡、七百弄山羊、肉牛、核桃产业,做大做强扶贫产业。
3.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拓宽扶贫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引导作用,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4.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积极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科学客观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市场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立足市场需求,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目标任务
除转移就业和无劳动能力外,通过干部的帮扶,动员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发展产业,争取每一个贫困户要发展一项以上的产业,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达到增收目的。
二、扶持对象和主要扶持产业
(一)扶持对象
全乡在扶持期内的贫困户和脱贫户。
(二)主要扶持的特色种养产业(分中长期和短期产业)
中长期产业主要包括:特色水果(柑桔、桃、李、葡萄)、核桃、油茶、板栗等。
短期产业主要包括:七百弄鸡、猪、七百弄山羊(含本地山羊)、牛、淡水养殖、种鸽、旱藕、糖料蔗、汁用丝瓜、桑蚕、食用菌等产业。
三、项目规模及资金扶持
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政府按家庭贫困人口及产业规模给予扶持。
产业项目规模和资金扶持标准
1.产业项目规模
产业发展的规模标准为:种植方面户均种植特色水果(柑桔、桃、李、葡萄)1亩、或种桑养蚕1亩、或核桃2亩、或油茶3亩、或板栗2亩、或白玉薯1亩、或汁用丝瓜1亩、或旱藕1亩、或糖料蔗1亩、或人均种植食用菌1000棒;养殖方面户均养七百弄山羊5只(含本地山羊)、或养牛1头、或每批次养七百弄鸡50羽、或养肉猪5头、或养母猪2头、或淡水养殖3亩、或投饲网箱养鱼2箱、或生态网箱2箱、或种鸽25对。
2.特色种植业扶持标准
(1)每户新增规范种植特色水果(柑桔、桃、李、葡萄)1亩以上(含1亩,下同),且成活率达90%以上,其中,柑桔、葡萄每亩补助2000元,桃、李每亩补助600元;
(2)每户新增规范种桑养蚕1亩以上,且成活率达90%以上,每亩补助2000元;宿根桑树养蚕1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对贫困户新建标准蚕房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进行一次性奖补,扶持总额不超过3000元(蚕房标准:钢架彩瓦或砖混结构,水泥地板);
(3)每户新增规范种植核桃,按核桃产业方案奖补;
(4)每户新增规范种植油茶,按油茶产业方案奖补;
(5)每户新增规范种植或低产改造板栗1亩以上,且成活率达或改造成功率90%以上,每亩补助600元;
(6)每户规范种植旱藕1亩以上,且成活率达90%以上,每亩补助500元;
(7)每户新增规范种植糖料蔗1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宿根蔗按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8)每户人均规范栽培食用菌1000棒以上,且成活率达85%以上,每棒补助1.8元;
(9)每户规范种植汁用丝瓜1亩以上,每亩种植800至1000株,每亩补助800元;
贫困户种植柑桔、葡萄、水稻、商品林、甘蔗,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县财政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
3.. 特色养殖业扶持标准
(1)每户新增饲养七百弄山羊(含本地山羊)5只以上(含5只),饲养期8个月以上(50斤以上),每只补助400元;对存栏20只以上的贫困户的新建羊舍, 政府按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150元/平方米一次性扶持,(羊舍建设指标要求:高架网床、四周钢围或木围、钢架结构、彩瓦盖顶),羊舍扶持总额不超过3000元。
(2)每户新增饲养牛1头以上(含1头),饲养期6个月以上,每头补助2000元;
(3)每户在认可的三家种鸡场购种,每批次养七百弄鸡50羽以上(含50羽),饲养期3个月以上,按每50羽补助600元;对饲养300羽以上的贫困户的新建七百弄鸡舍,政府按先建后补方式给予100元/平方米进行一次性扶持;(七百弄鸡舍建设标准:水泥地板或网床,四周砖砌或网围,钢架结构,彩瓦盖顶),鸡舍扶持总额不超过3000元。
(4)每户新增饲养肉猪5头以上(含5头),饲养期3个月(约100斤)以上,每头补助200元;新增饲养母猪2头以上,饲养期6个月(产第一窝仔)以上,每头补助500元;
(5)每户新增池塘养殖3亩水面以上,每亩补助300元;新增投饲网箱养鱼2箱(每箱25㎡以上)及以上,每箱补助500元;生态网箱2箱(每箱50㎡)及以上,每箱补助300元;
(6)每户新增饲养种鸽25对以上(含25对),每对补助40元。
(7)饲养肉牛、能繁母猪、育肥猪,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县财政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
(二)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来源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产业项目资金扶持方式
实施脱贫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及在继续扶持期内的脱贫户,可按有关程序申请项目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产业规模最高人均不超过600元。
贫困户可发展单一产业或多种产业。对实施产业项目贫困户的扶持,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贫困户补助按家庭人口年人均不超过2000元(含启动资金)。对申请产业项目启动资金的贫困户,在年度产业验收后,一次性补足项目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少于启动资金的由帮扶干部负责协调退回多出部分);对未申请产业项目启动资金的贫困户,在产业验收后,一次性兑现项目扶持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政策。各村要及时组织村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产业方案精神,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产业扶持政策宣传,使所有贫困户都了解产业扶持政策。
(二)做好产业动员。帮扶干部要负责动员帮扶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按贫困户人口数计算,有外出务工人员的贫困户,按一名外出务工人员可带动4个贫困人口脱贫计算,剩余的人口和贫困户没有家庭成员外出务工、且没有其它增收渠道的,帮扶干部必须要动员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
(三)贫困户申报产业(4月4日前)。贫困户和帮扶干部商定年度产业发展计划后,向村委会提出产业申报,说明实施的产业项目、时间、地点、规模。
(四)实施前公示(4月9日前)。各村委会、第一书记、挂村领导、结对帮扶干部对提出申请的贫困户进行摸底核实,审核确定扶持农户名单,并在村、屯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必须以相片为佐证材料)。
(五)录入项目库(4月17日前)。村第一书记汇总全村产业后上报乡政府审批,录入项目库。
(六)申请启动资金(4月25日前)。贫困户经济困难可申请项目启动资金,申请项目启动资金需与帮扶干部协商,填写申请表,经村第一书记同意,乡政府审核后申请拨付。
(七)项目实施。贫困户拟实施的产业经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帮扶干部要及时指导贫困户实施产业开发。乡政府汇总全乡产业开发情况报县业务主管部门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备案。
(八)产业验收。贫困户实施产业项目,除核桃、糖料蔗外,帮扶干部协助贫困户提出产业验收申请,经村第一书记确认,乡人民政府组织乡相关站所及村委对贫困户产业项目进行验收,对实施项目且验收合格的贫困户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必须以相片为佐证材料)。
群众对贫困户实施的项目验收公示无异议,乡人民政府如实收集申请表、公示材料、验收表等佐证材料表格上交(汇总实施项目且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名单)报县业务主管部门。
产业验收时间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灵活安排。
(九)抽查核验。县业务主管部门收到乡提交的验收表等佐证材料(实施项目且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名单)后,组织对实施产业项目的贫困户进行现场抽查核验(抽查比例为30%以上),提出奖补意见,若发现问题,反馈给乡人民政府进行整改,把整改合格后的验收结果反馈给乡人民政府,并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备案。
(十)落实奖补。乡人民政府根据验收结果,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将扶持补助资金汇入实施产业贫困户提供确认的一卡通存折银行账号。
五、工作要求
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全力抓好贫困户产业发展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
1.乡人民政府对照精准扶贫到片到村到户名单和特色种养业需求清单,按照“抓重点、破难点,精准推进扶贫攻坚”的原则,确定主导产业,编制我乡特色种养业扶贫规划,规划要求到年度、到村到屯;按年度倒排脱贫目标任务,制定我乡特色种养业精准到村到户年度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组织实施我乡产业发展项目工程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确保产业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发挥效益,促进贫困户收入稳步增长。
3.帮扶单位负责对联系村所有贫困户产业发展做好发动规划,并组织帮扶干部入户与贫困户规划当年的产业发展。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在特色种养业培育工作中要发挥“谋划、指导、监督、服务、帮助”等作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入户与贫困户商定当年的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帮扶户发展产业,组织帮扶户参加产业技术培训,帮助联系户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渠道销售产品,帮助他们争取各种发展产业的奖补,促进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达到增收目的。同时,帮扶干部要加强贫困户产业项目启动资金的监督使用,确保项目启动资金用在产业发展上。
(二)针对性发展产业
为做大做强产业,各村要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努力做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其中:除贫困户有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或有其它增收渠道外,中和、六任、同社、孟豆四个贫困村,重点发展七百弄鸡、七百弄山羊(含本地山羊)、肉牛产业。各帮扶干部必须要动员贫困户选择七百弄鸡、七百弄山羊(含本地山羊)、肉牛产业中一种或多种产业发展,其它产业为补。贫困户有劳动能力没有家庭成员外出务工且没有其它增收渠道、又没有选择发展七百弄鸡、七百弄山羊(含本地山羊)、肉牛产业的,帮扶干部必须做出情况说明报乡政府审批,并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备案。其它村的贫困户根据各村的“3+1”产业选择发展产业。
(三)加强过程***
乡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要组织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和验收办法,加强对扶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验收。对产业培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验收。
***:1.贫困户申请产业项目启动资金审批工作流程
2.项目启动资金申请
3.大化瑶族自治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村到户启动资金申请汇总表
4.贫困户发展产业申报表
***1
贫困户申请产业项目启动资金审批工作流程
1.确定脱贫产业项目(4月4日前)。帮扶干部和户主共同协商确定脱贫产业项目。
2.贫困户提出申请(4月18日前)。帮扶干部和贫困户共同协商申请项目启动资金数额,贫困户填写项目启动资金申请表(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户主签字按手印),明确产业项目类别、规模等,4月18日前提交所在村委会。
3.村委会汇总(4月20日前)。村委会汇总于4月20日前提交乡人民政府。
4.乡审核(4月23日前)。乡人民政府对各村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汇总我乡启动资金总额,向县财政申请我乡启动资金,并报送县业务主管部门和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备案。
5.财政审批(4月25日前)。申请财政下拨启动资金到我乡。
6.资金拨付。县相关业务部门拨付资金到我乡后,我乡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通过一卡通形式发给农户,并通知帮扶干部,由帮扶干部督促贫困户按计划发展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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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村到户启动资金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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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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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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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村、屯 | 乡 村 屯 | 计划实施项目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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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奖补资金金额 |
| 本次申请启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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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名称 |
| 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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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签名(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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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扶干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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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签名: | ||||
驻村第一书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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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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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签名: (公章) | ||||
户主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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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干部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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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书记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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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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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化瑶族自治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村到户启动资金申请汇总表 | |||||||
大化县 乡 村(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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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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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名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联系电话 | 产业名称 | 计划实施规模 | 申请启动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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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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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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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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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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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申报表
屯名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联系电话 | 产业名称 | 原有产业规模 | 计划增加规模 | 计划项目地址 | 计划实施时间 | 户主签字(按手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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