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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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04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决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75项。权限下放后,原实施部门在乡镇区域范围内不再行使下放的权限,由乡镇统一行使。具体下放职权目录附后。
***:1.天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xls
2.天镇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清单2.xls
天镇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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