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对全市音像经营单位重新审核登记
市文化局从5月中旬开始对全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基本结束,进入自查整改和清理整顿阶段,要求各区(市)月底前基本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对符合重新审核登记条件的单位,颁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7月底前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重新审核的原则是:以“压缩总量、调整结构、规范发展”为重点,淘汰一批规模小、经营差、管理乱的经营单位,根据***《音乐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停止审核新的录像放映场所,已依法设立的不得更新现有设备,并于5年内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