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健全三项机制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创新运行方式。本着"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财政、监察、物价、法制单位和部门的服务审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格、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在公开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将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标准等给基层和群众以明确承诺。凡部门和单位对外公开承诺的事项,如果到期没有兑现,问题出在那个环节,就追究那个当事人的责任,并同时追究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服务型机关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察情况。搞好社会监督。采取设立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投诉、发放服务情况调查征求意见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企业明查暗访的形式,及时了解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在市电视台、市报社开辟专栏,对创建"四型机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强化服务观念。在平时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年底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服务型机关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干部任用挂钩。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复查,对服务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及时予以指出纠正;问题严重的,取消其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