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通告(第27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避免“非典”向农村扩散,青岛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非典”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农村
“非典”防治工作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强农村疾病控制机构和防病网络的建设,加大投入、充实力量、改善办公设施和条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各区(市)、各乡(镇)、各村庄要严格实行农村“非典”防治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分解责任目标,保证农村“非典”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
处。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建设,落实好农民“非典”病人的救治费用,切实做好收治“非典”病人的准备工作。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非典”传入,疫情扩散、蔓延者,
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关键环节,杜绝“非典”传入农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陆路和铁路乡镇中心站的检疫力度,对来自重点发病地区的人和车辆要重点检疫;二是要在
各城镇驻地的宾馆、饭店和招待所建立顾客登记制度,对来自重点发病地区人员要集中楼层居住,每日测量体温两次,如有异常,要立即报告并就地隔离;三是要加强对返乡人员、学
生以及来自重点发病地区的探亲、出差人员的排查,要逐个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并就地隔离;四是对外出务工、上学的人员要劝其就地安心务工学习,避免因流动造
成“非典”的传入;五是要在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实行每日晨检、学生出勤检查、非本校人员检查登记等制度。
四、要切实做好“非典”的监测工作。每个村庄都要建立监测点,村两委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建立健全群防群控体系。要充分发挥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体系网络的作用,建立每日
报告制度,实行分片包干,扩大入户访视范围,对发现的可疑病人要认真排查,及时报告。
五、要广泛发动群众,利用“三下乡”活动和广播、有线电视等多种渠道,把“非典”防治知识教给农民,帮助树立科学的防治观。要将宣传材料、明白纸、温度计送到农民家
中,做到一户一支温度计、一张明白纸。
六、各乡镇医院要按照卫生部规定设立呼吸道发热门诊,并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防护,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各乡(镇)、村卫生室一旦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病人,要立即
动员其到乡镇医院呼吸道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私自留治。
七、公安和物价部门要加大对利用防治“非典”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和趁机哄抬药价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