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山西道德模范候选人丁端阳事迹
(据晋城在线 8月19日)
丁端阳,男,1955年5月出生,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员,中共党员,1973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
他立足岗位,依法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他严格执法,敢于碰硬。2008年7月的一天,看守所领导对他说:“丁科长,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病的厉害,吃得少,吐的多,一天吐五、六次,可能是肝硬化腹水,不如给他办理取保候审,把他放回家。”说着就拿出“关于建议对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报告和一份刑拘前的“诊断证明书”。又说:“反正报告给你了,不批准,死了人你负责!”丁端阳说:“是不是肝硬化腹水,能否办理取保候审,不是我说了算,是靠真凭实据”。犯罪嫌疑人家属也找到他说:“丁科长,你行行好给我签个字吧,我不会亏待你”。责任心促使他立即到关押宋某某的监室,详细询问病情,初步掌握情况后,与办案人员一起带宋某某到县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诊断结果证实了宋是装病,否认了所谓刑拘前的假诊断证明书,该案起诉法院后,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他吃苦耐劳,默默奉献。他已经快要退休了,且身体不好,2012年夏天,在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中,为摸清社区矫正“五种人”的具体情况,增强监督实效。他先是深入到全县12个派出所、司法所仔细检查核对《社区矫正台账》,协助制定了监管考察制度。163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布于12个乡(镇)83个行政村,点多面广,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出行成为棘手问题。但他考虑到机关办公用车紧张,自己工作周期又长,于是找来陵川地图,详细安排下乡时间、出行路线。在一个多月专项检察中,他骑自行车考察离机关近的社区矫正人员,离机关远的村庄坐班车下乡,不通班车的边远村庄就走路。每次下乡少则两、三天,多则五、六天,硬是一个村挨一个村的会见了被考察对象,详细拿到了第一手资料,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感化在押人员。在监所工作中,他采取人性化执法,想方设法为在押人员提供“亲情”服务,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徐某某,江苏籍人,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在陵川县看守所服刑。2007年10月26日晚上11时,看守所民警打电话给他说:“在押人员徐某某病得厉害,你快来看看吧。”丁端阳立即赶到看守所监室。看到徐竹林满头淌汗,在床上翻滚。值班人员说:“丁科长,怎么办?”。丁端阳说:“犯罪嫌疑人也同样是人,我们不能置他于不顾。”他马上与民警一起将徐某某送到医院。经检查,徐某某患有急性阑尾炎。他急忙为其办理住院手续,找医生连夜为徐做了阑尾切除手术。在徐某某住院治疗的二十一天,丁端阳与看守所民警轮番守护在徐某某身边,为其端水喂饭、端屎端尿,徐某某感动得热泪纵横。
2007年8月29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丁端阳同志学习的决定”;2008年3月17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作出:“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向丁端阳同志学习的决定”;2011年6月被***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2012年5月被选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的英模代表、参加了全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英模事迹巡回报告团,先后在11个市作报告24场。2013年1月被山西省政法委员会评为“全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优秀干警”;2013年11月作为全省唯一的一名检察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最美检察官”入围奖;2013年被12月入选“中国好人榜”。新华网、正义网、法制网、山西新闻网、《检察日报》、《山西日报》、《太行日报》、山西电视台、晋城电视台等60余家新闻媒体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