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动涉法涉诉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坚持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持续扎实推进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以下简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4月18日,组织召开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专题会,市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政府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与会区政府围绕辖区典型性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问题症结、工作建议等情况逐一进行专题介绍,围绕项目抵押、查封问题解决路径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要求,各区(市)政府要贯彻落实省、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摸排历史遗留问题,用足用好政策,强化协同联动,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要持续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调动区(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整体合力和执行力,勇于担当、主动托底,全面深入查清查实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抵押、查封等相关情况,主动沟通协调涉事法院、开发单位及相关债权人、查封申请人,探讨抵押、查封问题解决路径方法,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对项目查封前房屋已出售、或被查封项目涉及回迁安置的,要积极协助房屋买受人、回迁安置居民向相关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