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推出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施行办法实施细则落户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
记者从4月19日召开的金湾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金湾区将推出“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施行办法实施细则”,对落户项目和增资扩产企业等进行奖励,其中新落户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
金湾区推出“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施行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是扶持先进实体经济发展,扶持范围包括从事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符合金湾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实体经济项目。
奖励内容包括项目落户、增资扩产、项目建设、以商引商、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和重点项目扶持等。其中“项目落户奖励”对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经认定每满1000万美元或每满1亿元人民币,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项目在本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研发投入、生活配套、贷款贴息、高管补贴等。
实施细则还对奖励资金的申报设定了条件和要求。“项目落户奖励”规定必须是新引进的在金湾区工商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行独立核算,并尚未投产的,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金湾区、在金湾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先进实体经济项目企业。据了解,本实施细则中“项目落户奖励”和“增资扩产奖励”,是除承担《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施行办法》对应的50%奖励金额外,金湾区独立配套的奖励。施行时间自今年5月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吴立平 黄振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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