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农房发证全面收尾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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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1日发表
根据《关于开展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提质增效年”行动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298号)、《关于常州市开展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提质增效年”行动的通知》(常自然资规发〔2022〕51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将加快开展农房发证全面收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对于符合“三级确认”条件的但未办理的农户请于6月15日前到所在村委会尽快办理。
二、6月15日后开始开展与日常登记的衔接,不再进行集中受理。所有农房发证申请移交至属地自然资源站按照日常登记程序受理,由申请人自行前往各相关单位依法办理相关审批和审核手续,同时相关费用不再减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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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09:05: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