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润科技高明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汉润科技高明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汉润科技高明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汉润智光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以北、恒昌路以西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汉润科技高明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新型、绿色、节能LED照明产品及智慧灯杆的生产,年产室内灯具72万套、庭院灯0.34万套、草坪灯0.6万套、智慧灯杆0.75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表面处理用水、水帘柜、水喷淋塔用水及碱式吸收塔用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厂。②喷粉及喷砂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回流焊焊接及点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由35m排气筒达标排放。硫酸雾收集后经碱式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排放。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35m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天面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收集的金属粉尘、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回收利用;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1年3月31日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