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岗区龙城龙岗街道龙腾工业区(二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龙城、龙岗街道龙腾工业区(二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以下简称:该更新单元规划)于2019年10月经市建环委审批通过。现因拆除范围内存在技术误差和新增核查国有未出让用地等原因,该更新单元规划申报单位申请对已批规划的拆除范围、更新单元范围、用地边界及分地块指标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城、龙岗街道龙岗大道和吉祥南路交汇处,南靠爱龙路、东临德政路,紧邻地铁3号线吉祥站。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经营性总建筑面积,且捆绑拆除责任和贡献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已批规划的拆除范围、更新单元范围、用地边界及分地块指标进行修改。修改单独地块建筑总量的,地块主导用地性质不变,且调整幅度不超过10%。
三、修改内容
(一)规划范围的修改
压占德政路宗地的9.1平方米用地与新增核查国有未出让空地499.7平方米用地,共计508.8平方米用地调出原拆除范围。本次规划修改拆除范围用地面积较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共计减少508.8平方米。
本次规划新增核查国有未出让用地1142.5平方米,按原已批规划就地清退。由于本次规划涉及土地清退、用地腾挪,需划定更新单元范围,更新单元范围面积为393135.9平方米。
上述调出原拆除范围用地在原已批规划中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250.9平方米,其余规划为公共利益用地(含公园绿地182.4平方米、道路用地75.5平方米),调出用地功能按原已批规划落实。本次规划清退用地在原已批规划中全部规划为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1053.6平方米、道路用地88.9平方米),按原已批规划就地清退。为保证拆除范围内捆绑拆除责任和贡献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本次规划修改拆除范围内新增公共利益用地1393.5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1427.4平方米,减少道路用地3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对应减少1651.4平方米。
(二)道路系统的修改
保证临河南路道路红线宽度不变,将临河南路向东南偏移约6.5米。
(三)分地块控制指标的修改
因开发建设用地减少,调整分地块指标,02-02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37781.5平方米减少为36130.1平方米,规划容积由381800平方米减少为376935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由193400平方米减少为188535平方米。 综上,本次更新单元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219947.7平方米修改为218296.3平方米,减少的开发建设用地1651.4平方米调整为公共利益用地,规划容积1811375平方米修改为1806510平方米,容积率由8.2修改为8.3。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9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与吉祥南路交汇处东侧
(二)网上展示
龙岗区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止。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联系人:吕工,电话:0755-28948760,传真:0755-28948122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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