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埃申特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埃申特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埃申特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埃申特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281号(车间)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埃申特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富盛路,年产定影膜10万支、硬质充电辊50万支、转写辊10万支、清洗纸10万支、显影套10万支。现公司拟搬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281号(车间)并进行扩建,迁扩建后年产定影膜500万支、硬质充电辊50万支、软质充电辊1500万支、转写辊10万支、清洗纸50万支、显影套1500万支、压力开关及温控器1000万支、显影辊100万支、供粉辊100万支、发泡管1500万支、转写带2万支、下辊产品10万支、金属膜6万支。迁扩建后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有密炼、开炼、挤出、硫化、打磨、喷涂、切割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设备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橡胶塑炼、混炼、成型及硫化废气(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G1排气筒(15m)排放;水性氟碳涂料喷涂、显影辊PU漆浸涂及烘干有机废气及打磨粉尘一并收集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G2排气筒(15m)排放;水性氟碳涂料喷涂后烘干废气VOCs收集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处理通过G3排气筒(15m)排放;定影膜基膜及转写带生产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混料、砂磨粉尘颗粒物一并收集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处理通过G4排气筒(15m)排放;定影膜基膜及转写带生产刷涂废气VOCs收集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G5排气筒(15m)排放;硬质充电辊及显影辊生产研磨粉尘颗粒物收集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G6排气筒(15m)排放;供粉辊、转写辊、软质充电辊打磨海绵颗粒物经简易布袋除尘处理后在排放。所有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金属边角料、海绵边角料外卖回收利用;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粉尘水喷淋沉渣交由专门公司处置;原料包装袋、废水性氟碳涂料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浸涂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