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7762号原告冯忠刚诉被告佛山市樵利化纤织造有限公司肇庆市佳利印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樵利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冯忠刚诉被告佛山市樵利化纤织造有限公司、肇庆市佳利印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7762号案的参加诉讼申请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传票、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张伟健、罗文兵申请以被告身份参加本案诉讼,对本案原告所受的实际损失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倩影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潘燕英、陆伟锵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西樵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庭前交换证据及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